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加强社区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区卫生环境,提高学生的卫生责任意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海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学生宿舍卫生基本要求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凡入住学生要做到“干净、整齐、美观大方”,做到“四勤”“四净”“四齐”。
(1)“四勤”:勤扫(定期清扫地面,宿舍内不存放垃圾)、勤擦(及时擦拭门窗、家具及用品,做到无灰尘污迹)、勤洗(经常洗涤床上用品及个人衣物)、勤通风(及时给房间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四净”,地面、墙面、门窗、家具等整洁干净,做到无污迹、烟头、纸屑、蛛网、杂物等。
(3)“四齐”,洗漱用品等摆放整齐,书籍物品等摆放整齐,衣帽鞋袜等用品摆放整齐,大件物品等摆放整齐。
第三条 学生宿舍外部卫生。学生应文明住宿,讲究卫生,保持学生宿舍内及公共环境卫生清洁,营造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凡入住学生应做到“门前三包”。
(1)一包“包干净”:各寝室门前对应区域卫生的干净,走廊及围墙等区域不得随意堆放个人物品、杂物、垃圾、快递盒、自行车等。下雨天门前允许暂放雨具。
(2)二包“包整齐”:各寝室门前对应区域的整洁,对应走廊、水管及消防栓等设备上无传单、张贴的广告等。门表面及其两边墙壁干净,不得乱写、乱画、乱贴,除门牌号无其他粘贴物。
(3)三包“包安全”:各寝室门前对应区域的安全,不得在走廊围墙上摆放盆栽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不得私拉电线,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四条 卫生成绩包含内部卫生和外部卫生两个部分。卫生成绩按照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其中任何检查子项成绩为不合格者,总成绩不得评为优秀。
第五条 具体检查项目及分值参见《海南大学青云书院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第三章 学生宿舍卫生检查与公布
第六条 准备阶段。
(1)学生会和自管会共同组织各班权益心理委员召开培训会议,明确检查任务、内容、评分标准、特殊情况处理方法以及检查照片模板。
(2)检查人员统一佩戴工作证件,准备好检查所需的评分表、笔等工具。
(3)检查时间由学生会及自管会在班长群内进行提前通知,公布检查时间(预计在每月第二周周二进行),在权益心理委员群内公布检查范围,由各权益心理委员自行整理收集负责范围内宿舍信息沟通确认检查时间,确保检查任务在当天完成。
第七条 检查阶段。
(1)各班权益心理委员按照预定的检查时间和宿舍范围,分组进行检查。
(2)检查过程中,认真、细致地记录宿舍卫生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拍照留证,特别是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情况,并对负责的检查范围内评分优秀的宿舍(不超过2间)、不合格宿舍(不设限)拍照。
(3)对于每个宿舍的检查时间控制在2分钟左右,确保检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八条 评分阶段。
(1)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对每个宿舍进行评分,填写《海南大学青云书院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表》。
(2)评分表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确保评分公正、公平、公开。
第九条 反馈阶段。
(1)检查结束后,学生会和自管会分别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2)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班权益心理委员,对于存在卫生问题的宿舍,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3)通过班委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检查评级优秀及不合格宿舍(首次不公布宿舍号)结果,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四章 奖励与监督
第十条 奖励。
(1)文明卫生宿舍评选:根据每月的检查评分结果,共评选出30间“文明卫生宿舍”,颁发文明卫生宿舍挂牌(锦旗)及文明卫生宿舍证明,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宿舍清洁用品、学习用品等)。
(2)评优评先:对连续三次及以上获得“文明卫生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颁发荣誉证书,在品德评定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并纳入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3)宣传表彰:通过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对“文明卫生宿舍”进行宣传报道,展示宿舍风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更多宿舍积极参与到卫生创建活动中来。
第十一条 监督。
(1)限期整改:对于首次卫生检查不合格、存在大功率电器的宿舍,由分管辅导员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2)参与社区自我服务:通报两次需参与社区自我服务卫生清扫活动。
(3)取消评优资格:对三次及以上宿舍卫生检查不达标(不合格)的宿舍成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酌情考虑取消其当学期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海南大学青云书院综合办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大学青云书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