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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4.10.25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现将青云书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仅限2023-2024学年在8号宿舍楼的同学(不含2024级研究生和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以及在青云书院任职的学生干部(仅适用于“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目前在紫荆三的青云书院学生,请向原书院申请。

二、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及地点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1026日(周六)1300-2200到青云书院113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提交附件3,以及成绩单等其它佐证材料。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提交附件4,以及成绩单等其它佐证材料。

三、提交电子版材料

所有申请的同学在提交纸质版材料之前务必将电子版附件2填写完整并发至qysytuanwei@163.com。工作人员在收取纸质材料的同时核对电子版材料的完整性。

电子邮件主题统一按照“姓名-申请的奖项”命名,如李明同学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则邮件主题为“李明-优秀学生干部”。

对于电子版附件2不完整或没有的,不予收其纸质材料。

对于只有电子版附件2但没有提交纸质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

四、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不签名或不按要求打印的,不收。

(二)所有提交材料的同学要同时在《青云书院2023-2024校级荣誉申请承诺书》(现场)完成签字,不签字的,视为放弃。

(三)其它未尽事宜及申请奖项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5和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