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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书院2024-202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安排

日期:2024.09.04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4--2025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现将青云书院工作安排如下:

1.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94-5日)

鉴于书院刚刚完成搬迁及新生入住,各班班委还未产生,因此,新生班级由各班朋辈导师(老生班级由临时负责人)牵头,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并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辅导员备案。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基本要求如下:奇数,不少于班级人数10%,建议5人。

2.召开全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会议(95日)

时间:951140,地点:2-110

书院组织新生班级朋辈导师(老生班级临时负责人)就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进行培训,讲解相关注意事项。

3.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评议(98日前)

由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具体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分管辅导员具体指导,班级认定结果在本班范围公示1天,无异议后填写《青云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记录表》附件4)并交至分管辅导员。

同时,根据班级评议结果,告知相关同学在系统完成线上申请(详见附件3)。分管辅导员根据《青云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记录表》(附件4)的结果在系统完成审核。

4.书院审核(99日)

导出2024-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书院学生评优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对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完成线上审核。